海口市部分室外景区已恢复开放 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来了

发布于2020-02-22 10:48:28
 
海口火山口国家地质公园: 资讯 门票 交通 路书 周边 住宿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促进旅游消费有序复苏,满足人民群众对旅游消费需求,海口市旅文局已在19日发出《关于做好旅游景区有序开放的通知》,要求各旅游景区认真对照《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进行自查,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开业日期并对外发布公告,按规定有序接待游客。

海口市部分室外景区已恢复开放

截至2月21日,除室内活动景区(文博单位、室内娱乐等)和疫情控制区内的景区外,海口火山口公园、海口观澜湖高尔夫球会、观澜湖华谊冯小刚电影公社、假日海滩、白沙门公园、骑楼老街等室外景区和日月广场免税店已恢复开放,海口观澜湖新城于2月22日恢复营业。

市、区旅文局将加强对开放景区监督检查,指导旅游景区完善防疫措施,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把压力转化为动力,尽快实现旅游业复苏。


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旅游景区有序开放

工作指南

一、综合管理

1. 旅游景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精准评估景区防控工作,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受控开放,严格督查园区内各项预防措施和消毒工作落实情况。

2. 实行“一景一策、一景一案”的原则,制定《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切实做好日常防控。

3. 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4. 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景区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5. 落实预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要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

6. 景区开放前,通过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每日班前、班后再次加强培训。

7. 加强旅游景区开放的准备工作,重点对公共场所、设备设施、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开展体检式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游览。

8. 及时总结景区防控工作,查找短板和疏漏,研究景区应对风险和转型发展措施,出台刺激消费的有效措施,推动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

二、游览组织

1. 实行实名制购票和游览,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主动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以便高效追踪管控。

2. 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空间狭小、人员密集的娱乐场所和表演场所应暂时关闭)。

3.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瞬间流量不超过景区核定最大瞬时承载量的30%,

日接待量不超过景区核定日承载量的50%

,售票量超过限定浏览人数时,及时暂停售票通道。

4. 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市、区疾病控制中心电话。

5. 封闭式景区入口实行入园必检,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游客测量体温并登记造册,并要求游客佩戴口罩方可入园。开放式景区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设立卡口,做好游客管控措施。

6. 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7. 游客(服务)中心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中心已消毒”告示。同时放置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配备75%的酒精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酒精和消毒液的安全使用管理。

8. 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导游机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

9. 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

10. 景区医务室设立医疗急救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

11. 景区讲解员及导游应佩戴口罩,讲解时要与游客保持1.5 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12. 园区内游船、电瓶车、观景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每天至少消毒两次,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防止游客扎堆集聚。

13. 景区内主要路口要设立废弃口罩、纸巾专用垃圾箱(桶),并定时清理和消毒。

14. 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15. 通过海报、LED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

16. 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辖区的防疫、公安、旅文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三、员工管理

1. 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利用海南省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智能化、点穴化的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

2. 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

3. 员工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居家观察,并向所在乡镇(社区)及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4. 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5. 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办公距离保持1.5米。做好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

6. 密切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文明服务,注意咳嗽和喷嚏礼仪。

四、公共卫生

1. 每日须对游客中心、游步道、主要休息区、游玩设备、电梯、楼梯、售票口和检票口的围栏、地面、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 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2. 强化景区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引导分散下客入园。

3. 旅游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区内环境整洁。

4. 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坐、便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5. 加强景区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有序恢复项目建设,落实防控制度,全员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五、购物娱乐

1. 景区的购物商店加强通风换气,营业期间保持门窗敞开,每天进行严格消毒两次。

2. 参与性的娱乐项目设施中游客使用或接触的物品和设备表面,均须用消毒液或75%酒精棉球等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一天全消毒。

3. 落实娱乐场所的自然通风和空气消毒措施。

4. 关闭没有新风设施、自然通风条件和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娱乐场所。

5. 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

六、餐饮住宿

1. 景区内的餐厅(咖啡厅、茶室)、住宿场所营业时间自然通风,并保持机械排风设施运行正常;关闭没有新风设施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包厢。

2. 景区住宿实行可控有序开放,严格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客房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

3. 住宿酒店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禁止聚众,游泳池、娱乐场等场所不得开放。

4. 餐厅实行分餐或配送模式,禁止聚餐。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保证人与人间距1.5米以上。

5. 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客房、餐饮、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

6. 根据游客需要,可以提供一次性餐具、茶具和洗涮用品。

7. 餐厅禁止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生冷食品确保卫生。

8. 餐厅(咖啡厅、茶室)菜单、小毛巾等须经过有效的消毒处理。

9. 客房服务、厨师等一线服务员制服须每日清洗更换,提高清洗频率。

10. 外来人员(含供应商)实行非接触性配送,并建立供应单位送货人员的健康登记制度。

11. 肉类原料必须检疫合格,并落实检查措施。

12. 落实餐具、熟菜案板等重点用品,实行严格有效的消毒措施。

13.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操作,冰箱食品必须生熟分开。

14. 冷菜间有过滤水,过滤器芯须注明更换日期和下次更换日期;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制定有效的消毒时间规定。

15. 对食物调料和厨具有适当的贮存和掩盖措施。

16. 对厨房下水道和隔油池每天进行清理和消毒。

17. 餐饮垃圾坚持日产日清,强化腐烂垃圾的防疫处理。

18. 加强对景区周边及内部饮食摊点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

七、疑似和疑似接触者应对举措

(一) 与他人隔离

1. 将疑似和疑似接触者迅速安排至其他游客不会接触到的临时隔离点等待,过程中为减少传染,务必要佩戴口罩和手套。

2. 如有疑似和疑似接触者同行,应在确认同行者名单后,要求同行者洗手漱口并在其他人不会接触到的地区等待医疗机构的行动指示。

3. 对于可能接触过疑似者的工作人员,应采取与疑似者相同的处理措施。其他工作人员在医疗机构下达指示前,除了进行必要的工作,其他业务全部暂停,并向疫情防控小组负责人和医疗机构明确告知信息。

(二)设备设施消毒

疑似和疑似接触者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后,员工应对设备及时消毒。消毒时要用可防御感染的口罩、橡胶手套、护目镜、围裙、橡胶鞋等物品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完成后,要充分洗手、漱口,将使用后的口罩等物品用塑料袋封好,采用适当方法丢弃。

(三)室内消毒

1. 在确保相邻建筑物不被传播的情况下,应打开窗户对室内进行通风,在通风结束前禁止其他人员进入。

2. 相关接触物品在80℃以上的温水里泡10分钟以上,并用专用消毒液浸泡 10 分钟以上,再使用 80℃以上热水洗涤。

3. 对疑似和疑似接触者溢出物污染的口罩、纸巾等物品,使用塑料袋密封后用适当的方式丢弃。

4. 消毒结束前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清洁消毒并空置后的房间,可以投入使用,不需要特别的防护措施。

八、接触过疑似者的注意事项

接触过疑似者要立即与疫情防控小组联系,报告自己健康状况,如有异常应迅速与当地医疗机构联系,并按照医疗机构的指示进行适当处理。疫情防控小组负责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1. 速向员工传达事实,通知该员工告知家人。

2. 相关员工及其家属一日测量两次体温,出现发烧、咳嗽的情况,立即联络疫情防控小组负责人。听从医疗机构指示,与疑似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务必在家等候医疗机构诊断结果。

3.负责人接到疑似者相关通知后,应及时与医疗机构保持联系并接受指示。

4.员工务必如实告知医疗机构自己有可能接触的疑似者。

5.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向其提供疑似者接触过的游客名册、时间信息等。

来源:海口市旅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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